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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市工信局《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通知》的通知

来源:威海市信息产业协会 发布时间:2023-05-09 发布人:admin

各区市工信局,高区、经区、临港区、综保区经发局,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,有关行业协会:

根据《威海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,确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(第二批)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1.申报主体应为在我市依法注册的制造业企业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并已正常经营两年(含)以上。组织机构健全,财务状况良好。

2.申报主体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、环保或安全等事故,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。

3.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特色且经营两年(含)以上的制造业企业,企业内部成立专门的服务性部门或剥离设立独立的服务性公司,为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提供支撑。企业近三年内实施服务型制造的项目不少于2个,且必须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:

(1)企业最近一年的服务性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15%(含);

(2)企业通过开展服务型制造,推动企业最近一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10%(含)以上;

(3)企业通过开展服务型制造,推动企业最近一年的利润比上年增长10%(含)以上。

二、申报材料

申报企业按《威海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书》(见附件)要求填写申报表,编写申报书,提供随附材料,并向所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(或有关行业协会)提出申请。

三、其他要求

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(有关行业协会)负责组织企业的申报工作,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、合规性、有效性进行审核,于5月26日前将推荐文件和企业申请材料(纸质材料一式7份,并同时报送PDF电子版,需盖公章)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科。

附件:威海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书(请扫码领取)

( 联系人:盛琳  联系电话:5206488   邮  箱:gxcyzck@wh.shandong.cn )

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
     2023年5月6日  
附件1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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